


为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跟踪落实,支持和保障“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武平县人大常委会日前制订下发了《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监督和评估测评办法》。 该《办法》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跟踪监督、评估、测评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共分五个部分二十条。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办法》出台的法律依据、审议意见定义、规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强化跟踪落实的重要意义以及对“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法定职责要求等4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明确了审议意见的形成、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等4个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工作的跟踪监督”明确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工作跟踪监督工作主体以及跟踪监督的方式方法等3个方面的内容。第四部分“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的评估和测评”规定了评估启动、评估遵循的原则、评估主要内容、评估后的处理程序、结果运用等7个方面的内容。第五部分“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机关、生效时间等2个方面的内容。 据悉,“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估机制”是武平县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内容。武平县人大常委会整合2011年6月制订的《关于规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暂行办法》和2016年1月制订的《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借鉴《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形成了该《办法》。在《办法》制订过程中遵循了依法依规、服务大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等原则,强化了监督刚性,体现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要求,必将有力促进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落实,推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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