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我捂住了脸你们就看不到我......”近日,武平两男子“掩面盗鸡”,但依旧难逃法网,被警方抓获。 武平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近日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自养的土鸡被人一“扫”而空。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很快,两名“全副武装”骑着摩托车在鸡圈附近来回逗留的男子进入办案民警的视野。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两名男子不仅在深夜时分作案,还在作案时头戴头盔且用手遮挡面部,具有一定反侦察意识。经多警种联合作战,最终成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果断出击,一举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和兰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邓某和兰某对其多次盗窃家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钟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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