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武平新闻网 >梁野英才 >
武平县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医疗卫生人才遴选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4-05-08 09:05:32  来源:武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林向荣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才聚武平˙智创未来”的实施方案》(武委发〔202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根据《武平县优秀医疗卫生人才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武委人才办〔2023〕6号)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2024年度“名医”和“最美医护”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范围

(一)全县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和在本县范围内执业注册的在职、在岗并符合遴选认定条件的医护人员(含医、护、药、技专业人员)。

(二)管理期内的各级名医、名医工作室领衔人,退休返聘人员不列入遴选认定对象。

二、遴选认定名额

2024年遴选认定武平县“名医”3名、武平县“最美医护”5名。

三、遴选认定条件

(一)“名医”遴选认定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忠诚党的卫生健康事业,医德高尚、作风正派。

2.近5年内无受党纪政纪处分,未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无违反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被查处,无学术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3.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从事临床工作15年及以上,且每年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4.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医疗类: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高、精、尖技术,疑难杂症诊断符合率、危重症抢救成功率、接诊患者治愈率明显高于同行,5年病例治愈率较高、并发症发生率低、医疗费用控制好,诊疗或主要技术完成的住院患者人次在本专科技术人员队伍中名列前茅;公共卫生类:具有丰富的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慢性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明显高于同行。

5.近5年来,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主导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数量在同层次行业领先,或主持开展的诊疗项目填补省内、市内、县内空白。

6.重视学科人才培养,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培养下一级医师和科室团队建设的能力。

7.在应对自然灾害及处理突发公共卫生、重大应急事件中服从组织调度、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

(二)“最美医护”遴选认定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忠诚党的卫生健康事业,医德高尚、作风正派。

2.近5年内无受党纪政纪处分,无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无违反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被查处,无学术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3.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且每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结互助。

5.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业务理论知识扎实,医疗卫生专业技能操作熟练。

6.在应对自然灾害及处理突发公共卫生、重大应急事件中服从组织调度、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

四、遴选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武平新闻网”“武平发布”“梁野党旗红”“武平县人社局”“健康武平”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营造遴选认定工作良好氛围。

(二)推荐申报。采取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为主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根据遴选认定范围和条件在本单位申报。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武平县优秀医疗卫生人才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设定的条件把关,确保人选质量,并经单位内公示栏或微信公众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武平县名医、最美医护”遴选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医政股)推荐,并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三)遴选认定

1.资格审查:县卫健局根据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参评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审查合格的提交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在遴选认定过程中被举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2.综合评议: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武平县名医(西医类)评选量化赋分标准》、《武平县名医(中医类)评选量化赋分标准》、《武平县名医(公共卫生类)评选量化赋分标准》和《武平县最美医护申报推荐表》分别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形成量化评价结果和综合评议意见,提出“名医”“最美医护”建议名单。

3.审定:评审工作小组对遴选出的建议名单呈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四)公示。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名医”和“最美医护”名单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五)称号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县委、县政府确认为武平县年度“名医”“最美医护”。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武平县名医(西医类、中医类)申报推荐表》《武平县名医(公共卫生类)申报推荐表》《武平县最美医护申报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

(1)综合评价材料,撰写推荐报告,字数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政治表现、医德医风情况、技术专长、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研究成果、服务对象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考察推荐意见等,并有确切的数据体现。重点说明被推荐人的独到技术专长,业务技术是否达到本县及以上领先水平等情况;

(2)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等;

(4)学科带头人聘书或相关证明;

(5)专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6)已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已正式出版的论著(仅复印封面、扉页及目录)、参加学术交流会议证明;

(7)科研课题申报书或立项批文、结题报告书、成果登记证书、专利登记证明或科研工作获奖证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8)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任职证明复印件;

(9)各种荣誉称号或表彰证书复印件;

(10)被推荐人诊治某一领域疑难危重病症典型病例病历资料,至少2例;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并在首页附申报材料清单(包括所附立项、成果、论文等目录)。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遴选认定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领回。

(2)申报人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上报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需经申报人签名,并由单位盖章,一经上报,所提交的材料均视为材料属实且齐全,如因提交的材料不全或出具的证明失实而导致的评审分数有误,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4)遴选认定条件中涉及年限的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文之日起。

4.申报时间

各医疗卫生单位于5月31日前向“武平县名医、最美医护”遴选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医政股)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武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钟晓芳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时政动态
[更多]新闻资讯
[更多]政务公开
  • 闽ICP备 2021003204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82402000139号
  • 主管: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主办:武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98号
  • 邮政编码:364300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扫黄打非及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597-3339039
  • 武平新闻网投稿、网民意见收集及举报邮箱:xw@wprmt.cn;举报电话0597--3232222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 武平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