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法院着力推动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针对矛盾突出、案情复杂案件,积极与自然资源所、镇综治中心、村(居)委会等部门联动,聚合各方力量,畅通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近日,成功化解一起“滴水檐”之争,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武东镇四维村山明水秀,邻里关系一派和谐。但2023年12月,村里却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我已经受够了,要是不解决这个滴水檐的问题,你这房子就别想建起来!”说这话的是村民老张,他正气冲冲地指着头上还未封顶的房屋,同邻居老王理论。 原来,老王最近将自家的房屋拆旧建新,在原宅基地上修建砖混结构三层,未预留房屋滴水檐位置。老张认为如果下雨,雨水将滑下来滴在两家过道中,影响自己及附近村民的出行。 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矛盾愈演愈烈。后来只要老王一想动工,老张就马上冲出阻拦。 终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老王忍无可忍,诉至十方法庭,要求老张排除妨害,让自己的新房屋顺利建成。 武平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法律关系虽不复杂,却关系着乡风和谐,考虑到双方的邻居关系,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本案。 通过多次的实地走访,承办法官发现,该案的症结在于“滴水檐”在划分适用上。在武平农村建房有个习惯,在自家地界的边缘要留出适当距离,便于屋檐雨水滴落,俗称“滴水檐”。但是在自然资源局的图纸上,是根据村民每户的墙根开始计量土地面积,并未标出“滴水檐”。这件案子中,因老王建房时已经用尽自家土地,如今在建房屋的“滴水檐”影响相邻公共空间的采光、通行,导致纠纷产生。 在多方了解事件原委和双方诉求后,1月17日,武平法院联合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及村调解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调解。 在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劝说老王:“你们家建房确实已经用尽审批土地,占用别人的地界,他们提出异议是有道理。” “我们愿意赔偿,只是我们建房已经花费了大部分资金,希望补偿邻居的数额可以再商量商量。”老王的态度也有所松动。 承办法官借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说两人:“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家也是多年的邻居,没少互帮互助,为了这事闹得不愉快不值当,不如就按照我们农村的习惯,两边都做一些退让如何?” 通过多方努力,两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老王赔偿邻居老张2000元,一起因“滴水檐”排水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就在“滴水檐”下握手言和。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钟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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