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平法院积极贯彻落实龙岩中院“五色”司法工作部署,紧扣探索深化林改“武平经验”主线,主动把服务触角嵌入深化林改探索、林区综合治理和林业经济发展,努力筑牢绿色司法屏障,各类涉林矛盾纠纷不断缓解,涉林民事、刑事诉源案件实现明显下降。 积极嵌入武平林改新探索 助力培育“武平经验” 武平法院按照县委探索更多的林改“武平经验”要求,制定《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不断改进司法服务。 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加大工作探索,《法院服务保障集体林权改革实施进路》被省委政法委《福建政法调研》采用;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专题调研,组织古树名木保护活动,助力创建省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庄。 打击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突出问题,紧扣办案实践,研究推动工作新突破,对3.29系列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案发出调整量刑建议函3份,进一步规范此类案件量刑标准,实现类案统一裁判。 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公益诉讼与固碳相结合模式,统筹考量刑事追究、行政惩罚、民事赔偿,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全面追责,审结涉林公益诉讼案件2件,判决赔偿碳汇价值损失等费用37.49万元。 积极嵌入林区治理新局面 合力打造“林区枫桥” 武平法院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聚力构建“林区枫桥”,积极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完善“林长+院长”协作机制,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互联互通,依法审查涉林非诉案件33件,恢复林地面积26.77亩,形成保护森林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合力。 针对盗、滥伐林木、失火犯罪相对多发状况,与林业部门和乡镇综治中心联动开展治理,组织巡回法庭,依托“村(居)法官”、林农法治夜校等平台,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加强林区安全联防联控,今年以来盗、滥伐林木、失火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0%。 健全认罪认罚机制,联合检察院细化从宽政策,发挥机制引导治理作用,健全补植复绿机制,坚持落实“复绿补种”“碳汇修复”措施,持续提升中山河补植复绿基地,收取碳汇补偿金4.6万元,修复面积160余亩。 积极嵌入林业经济新发展 确实加强“能动司法” 武平法院主动服务,做大做活林业经济,推动林改效益转化为基层群众的福祉实惠,积极跟进县委做大做强林业产业项目部署,把靠前服务与加强诉源治理、防范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纠纷清单化调处,组织全流域实地巡河,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与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常态化联系协作,健全茶产业等特色产业案件诉前调解联动机制,在捷文村、新礤村设立工作联系点,服务当地建设紫灵芝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紫灵芝、绿茶等地域特色品牌。 同时依托林区法官工作室,对接各林业站点走访调研,为林场提供法律咨询及专业指导8场次,妥善处理“一山二包”等林业纠纷,促进涉林产业规范运转,涉林民事案件纠纷同比下降37.5%。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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