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武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司法救助对象刘某某、黄某某送来的锦旗。“法律救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人民检察乐于助人,司法救助温暖人心”表达了他们对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真挚谢意。 据悉,2021年8月,刘某某的妻子遭遇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但肇事者自身经济条件差,家庭贫困,还需抚养三名年幼的孩子,故其案发至今仅赔付刘某某家各项损失5万元,判定其应赔付的剩余96万元一直未赔偿。办案检察官认真分析案情后,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刘某某家庭经济收入微薄,仅靠种点农作物维持生计,其岳母张某某已78岁高龄,年老体弱已无劳动能力,也需要刘某某赡养,家庭生活不易。 和刘某某一样遭遇不幸的还有黄某某。黄某某的丈夫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但肇事者家境贫寒,2016年被列为贫困户,至今分文未赔偿给黄某某。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调阅卷宗、分析案情、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黄某某体弱多病,在家靠种植花生和玉米为生活来源,无固定经济收入,丈夫又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且无法得到赔偿,家庭生活极度困难。 了解实际情况后,武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为加大救助力度,该院还向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在市、县两级检察院的帮助下,成功为刘某某、张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为黄某某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两个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 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2021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20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8.4万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传递司法温情。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