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武平法院组织12名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峰承租的房屋采取强制腾空措施,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武平法院判决刘某峰应腾空所租赁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武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武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峰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却始终打不通。执行干警又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得知,被执行人常年外出,不在村里居住。鉴于该情况,执行干警将腾房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刘某峰家中、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和案涉租赁房屋现场,限期被执行人腾空房屋。 根据执行干警现场了解的情况,涉案房屋需腾空的地方包括一楼大厅、二层和三层内的物品,种类较多,数量较大。为确保执行行动安全有序进行,武平法院在行动前制定执行预案,确定执行人员,并分组明确各自任务。为确保行动公开透明,该院邀请公证处对本次执行行动进行全程公证。 当日上午八点半,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既定方案分头开展行动。执行干警对房屋内对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和登记,并组织搬运工人将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执法记录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配合清点、登记、录音录像,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公证,整个腾房过程井然有序、公开透明。 经过近4个小时搬运,案涉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腾完毕,顺利移交给申请人,此次强制腾房行动圆满结束。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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