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管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放活人工商品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落实林农林木采伐处置权,有效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助力林农增产增收,力争实现林业生态高颜值、产业高素质、林农高收入。 12月14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前往万安、永平等乡镇,向当地林农宣传我县出台的林木采伐新政策:人工杉木用材林主伐年龄下调至16年,人工松类用材林主伐年龄下调至21年。确定万安镇、下坝乡为试点乡镇,对零星分布3公顷以下的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此项政策,大大地提高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 永平镇林农刘佩连说:“我的这片林子种了20来年了,以前人工杉木林26年才可以砍,现在调为16年。我们林农很高兴,是件大喜事、大好事,这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助推乡村振兴的好政策。” 2014年福建省对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由原来的杉木16年、马尾松21年,提高到杉木26年、马尾松31年。因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及延长了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林农们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影响了他们对林业的投入,营林、护林积极性大大降低,同时也阻碍了林地、林木产权的流转,难以盘活森林资产。 为此,我县从林农角度出发,急林农所急,积极向市林业局、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争取。经过长期努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把龙岩市、南平市和三明市作为林业综合改革的试点,下调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 永平林业工作站站长石华说:“永平是武平重要的商品林产区,这项政策对永平影响非常大,一是能大大提高林农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二是它能盘活永平的木材交易市场,三是能吸引外资、增加林农的收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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