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武平县纪委查处4起党员领导干部向下属借款并以借款的名义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件。为吸取此类案件的教训,该县纪委立即行动,开展党员干部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用于牟利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规范上下级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借贷关系,防止党员干部与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在借款过程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构建清爽的上下级关系、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据悉,武平县纪委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用于牟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向职权直接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借款或变相借款;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向职权直接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单位的下属或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或变相借款;党员干部向下属、管理或者服务对象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在借贷行为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报告的;党员干部向下属、管理或者服务对象借款金额超过本人一年工资总额的,在借贷行为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报告的。党员干部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存在其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情形的行为。 同时,县纪委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存储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应迅速完成自查自纠填报工作,及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监督。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县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据统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该县纪委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8条,正进一步核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武平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