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永平镇扎实推进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2016-04-26 10:31:56 钟富英 来源:永平镇  责任编辑:wplch  

近日,经过镇、村干部的政策宣传,永平镇帽村村生猪养殖户方东祥和方清华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深知生猪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危害,请来钩机作业,自愿将占地242平方米和100平方米猪舍全部拆除。

生态环保战役打响以来,该镇以实现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提升断面水质好转为目标,严字当头,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永平。一是严标准。参照县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该镇生猪养殖户实际,对在规定时间自愿拆除猪舍的养殖户,按照标准进行奖补。对年底前完成转产的养殖户,除继续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外,镇政府优先组织他们参加县农办、农业、林业、科技、经贸、畜牧、人社、妇联等职能部门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班,引导养殖户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二是严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包村包场(户)”的工作机制,把关闭、拆除养殖场(户)工作分解到每个镇、村干部,向相关村下达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污染治理和减排的期限和要求。三是严举措。镇、村二级将积极配合畜牧、环保、林业、国土、工商、质监、交通、公安、宣传、人事、效能、信用社、电力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法》、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猪养殖业执法专项行动。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严把信贷、生猪检疫、猪舍用水用电、畜禽运输等关口,并由镇政府配合联合执法队,县、镇、村联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可养区内既不改造升级或改造后污染排放不能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生猪养殖场(户),上报县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或列入强制拆除对象。四是严监督。采取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三方监督并肩作战模式,对污染严重的生猪场(户)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自愿关闭拆除的养殖场()的相关拆除信息和补助标准经村、镇及县治污办“三榜”公示后,由县治污办组织验收并发放奖补资金,让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五是严奖惩。将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对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村主干本人或直系亲属从事生猪养殖,在可养区内不治理或通过治理无法达标排放的、禁养区内不退养的,实行停岗专抓,直至工作落实;对于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村干部实行问责;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对有功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标任务的责任村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

今年,该镇将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猪舍面积1.2万平方米,生猪出栏总量控制在2.3万头以内。今年将重点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梁山村、孔厦村生猪养殖场的猪舍,205省道沿线田背、岗背村及帽村村的猪舍,力争2016年“无猪村”达到5个以上,完成可养区内2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3户,改造示范场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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