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前镇:深化养殖污染整治 争创美丽宜居城镇
2015-07-06 08:54:15 兰添祥 来源:岩前镇  责任编辑:fjwplyb  

7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今年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全力完成县下达的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实现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步好转、早日实现“宜居岩前”、争创省级生态县四大目标,岩前镇就如何进一步深化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挂村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挂村工作组包村包场(户)”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宣传标语、横幅、《致全镇生猪养殖户的公开信》,做到各村有宣传车入村、村有宣传栏上墙、养殖场有宣传单在手,营造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各村以挂村工作组、村两委为主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县、镇治污办做好猪舍的认定、验收工作。镇治污办主要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内页资料的整理报送及其它工作;四是强化挂钩帮扶。在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期间,挂村工作组每月至少5次深入所在村,帮养殖场(户)协调解决各种疑难问题,做好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跟踪推进工作;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对在20151130日前自愿关闭、拆除的除继续享受县政府《关于调整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奖补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3104号)规定的补助外,另在规定时间节点清栏并拆除的猪舍,给予发放相应清栏补助;六是加强部门联动。要求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法》,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在接到村或村民报告后,积极参与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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