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委办发[2014]74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提高思想认识。12月1日,武平县委统战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主要领导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武委办发[2014]74号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同时,不断强化“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干部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八小时以外”干部跟踪管理制等相关制度,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对出现上述不良行为的要及时约谈或提醒,帮助其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三是认真对照检查,明确努力方向。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乐趣,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做到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言行一致,树立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县森林公安分局: 为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有效预防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县森林公安分局构筑四道防线,狠抓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为持续深化创建“无违纪单位”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制定出台《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八小时以外自律行为规范》。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外出交往及活动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利用手机短信、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始终使民警保持良好的纪律作风。二是建立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把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民警八小时外,加强访谈工作,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建立提醒诫勉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疏导措施,解决民警思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民警摒弃不正确的行为倾向,提高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建立与民警家属沟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上门家访,了解民警八小时外的表现,并向家属通报民警的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奖惩情况,充分发挥家属对民警八小时外的监督作用,建立家庭、警营“二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四是积极组织和鼓励民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体育活动。大力提倡开展健步走运动,使民警在健康有益活动中受教育、受启发。(王发祥 洪丹丹) 县供销社: 12月1日,县供销社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武平县委办公室、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小时以外”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委办发[2014]74号);并下发文件,要求各基层供销社、社属公司(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八小时以外”管理对党和国家形象的重要性,加强单位员工“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的管理,切实解决好立身做人问题,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把组织监督管理、群众监督管理与家庭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为“三个武平”建设和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勤奋工作上来。(刘德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