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县是福建省首批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县份之一,改革完成之后,如何带领已经成为林地主人的林农走出由于分散经营造成的管护成本上升、缺乏发展资金和技术、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等困境,永平乡通过几年的探索,形成了多元化合作造林的新模式,充分调动了投资方和林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昨日,在永平乡帽村村黄潭坑山场,十几位农民正在热火朝天地种植杉树、松树和木荷。据山场的承包者方光发介绍,这片400余亩山场的产权属6户林农,现在他已和林农签订了联营合同,他出钱投资造林,等到林木采伐时,与林农按6∶4比例分成。 林改后,许多农户都有了自己的林地,但一些农民拿到林地产权后,无钱投资林业生产;还有些农户,林地只有数十亩,一块山场由好几户农民经营,不便于投资经营管理。为解决好农户无钱投资造林这一情况和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永平乡积极引导农户走“联合造林”、“大户承包”、“农户股份林场”的路子。永平乡瑞湖村刘佩生、刘佩来兄弟看到林业前景好,与村里的45户林农签订联营合同,将分散的1000多亩林地集中起来,由其兄弟俩出钱投资,其余农户共同造林、共同护林,有收益后按5∶5比例与农户分成。永平乡帽村村方顺明与村里的蓝日胜、方真林等村民按各自林地面积的多少组建了500多亩的股份林场,收入按比例分成。帽村村方福春从林农手里以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将300多亩的山场承包下来种上了杉木。 据了解,实施合作造林后,该乡原先那些无人过问的“瘌痢山”,而今林农也倍加珍惜,这主要是林农发现了大山的潜在价值,对经营山林有了更高的期望;同时,实施合作造林后,合作的林农均拥有山林,各户都是利益共同体,所以形成了护林防火的联防组织,减少了林区山林矛盾纠纷,有效控制了盗砍滥伐和森林火灾的发生,促进了林区乡村的和谐稳定,越来越多的农户参与到合作造林中来。据统计,该乡目前合作造林的山场已有50多处,经营面积达26000多亩,占全乡目前造林面积的65%,合作造林林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作者:刘耀宝 吕楠 林文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