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武平新闻网 >新闻资讯 >
邻里纠纷引发推搡,受伤后谁赔偿?武平法院判了
2025-03-20 10:31:00 王智裕 王珍莲 来源:武平法院  责任编辑:陈荣香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邻里关系若处理不好,极易催生各类纠纷。近日,武平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因相邻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与张某系邻居,双方房屋之间有一宽约1.5米的巷道。2024年10月,张某在巷道搭建用于装修其房屋外墙的竹架。邻居王某见状,便以该巷道的使用权为他家所有为由不准对方搭建,并趁张某不在家时动手拆除。从田里回到家的张某见王某在拆竹架,怒火中烧,将手中的竹杆向其挥去。两人推搡间,王某受伤。


法院审理

武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张某在巷道搭竹架,王某见状拆除,是引起本次打架的原因之一。张某将竹杆向王某挥去,后两人推搡起来,是王某受伤的主要原因。由此,张某对王某的损害在主观上存在较大的过错,其行为与王某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原告王某对本案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负有一定的责任,可适当减轻张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武平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告王某自行承担40%的民事责任。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法官提醒

在农村的相邻关系纠纷中,囿于风俗习惯、历史、自然条件等,各方权益可能冲突,当事人之间如互不相让则容易激化矛盾,成为乡村治理的痛点。邻里之间遇到问题要互谅互让,即便是发生摩擦,也应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切勿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钟晓芳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时政动态
[更多]新闻资讯
[更多]政务公开
  • 闽ICP备 2021003204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82402000139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210036
  • 主管: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主办:武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98号
  • 邮政编码:364300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扫黄打非及涉未成年人、涉企网络侵权专用举报电话:0597-3339039
  • 武平新闻网投稿、网民意见收集及举报邮箱:xw@wprmt.cn;举报电话0597--3232222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 武平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