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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 武平县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
2023-09-26 16:15:25  来源: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陈荣香  

今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武平县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允许非武平县户籍的困难群众在武平申请低保。记者昨日从武平县民政局获悉,目前已有34人通过审批享受该项政策。这一创新做法有效解决了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困难群众申办低保的难题,让外来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武平县位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常年吸引着大量外来人口,如何破解外来户籍困难群体的救助问题,成为该县推进“大爱武平”精神文明品牌建设的一项迫切任务。为此,今年6月武平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人口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只要在武平县辖区范围内居住一年以上,并出具户籍地的县级或乡镇民政部门开具未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证明,即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武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武平这项政策在福建省是首创。”

大禾镇源头村低保对象安华清,婚后户籍保留在江西定南县历市镇思荣村。今年3月,其家庭遭遇变故,生活陷入困难。经大禾镇民政办和挂村组工作人员的调查、比对、核实,武平县民政局主动与定南县民政局核实,安华清未在户籍地享受农村低保救助政策。根据“居住地申办低保”救助模式,该户6人于2023年6月纳入农村低保,每月领取低保金1800元,能够保障其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据武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避免非本地户籍困难群众在申办过程中“多地跑、来回跑”,对取得户籍地未享受社会救助政策证明存在困难的,县民政部门主动向其户籍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发函索证,切实减轻申请对象负担。为避免常住地和户籍地重复申请,县民政部门将已纳入低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信息及时反馈给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

与此同时,武平县政府协调卫健、医保、住房、教育等部门,对非武平县户籍的低保对象实现身份互认,让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的非本地户籍对象也能够在武平享受相应的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救助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救助“含金量”。

据了解,该政策实施以来,武平县民政局及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及主动排查发现。目前,全县共有118名非本地户籍对象提交低保申请,其中有34人已通过审批,涉及江西、广东、湖南、四川等地在武平生活人员。该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武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底蕴。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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