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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办理首例“碳汇补偿”案件
2022-05-16 09:37:44  来源: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林向荣  

“我因无知滥伐林木,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次检察官以听证会的形式说法释法,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我自愿认缴碳汇补偿金,让破坏的林地重新恢复生机。”5月9日,涉嫌滥伐林木的林某某在武平县检察院召开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表达了自己的悔意。这是该院落实生态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办理的首起“碳汇补偿”案件,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意义。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林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在其自留山场砍伐阔叶树,并裁造成原木后,将原木和枝桠材运输至广东平远县木材加工厂出售,得款13000元。经武平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认定,林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数量折算立木蓄积16.7143立方米。

根据年初与县林业局达成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碳汇价值损失评定工作机制,武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即委托武平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对该案造成的森林碳汇损失进行评定。经评定,该案造成森林碳汇损失价值1057.97元。

经审查,综合考虑自首、退出违法所得、缴交补植复绿保证金、自愿认缴森林碳汇损失补偿金等情节,并就拟不起诉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武平县检察院对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说法:为什么要实施“碳汇补偿”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由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一定量的碳汇对其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担责赔偿,能督促犯罪嫌疑人更全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生态修复体系,切实发挥能动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服务打造林改“武平经验”升级版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良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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