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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2020-07-07 10:26:22 兰加庚 林八连/文 王永丰/图 来源:县人大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通知精神,7月2日至3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民发,副主任聂耀洪、修金华,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龚友清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安兴农业、大型超市、学校食堂、餐具消毒企业、石燎阁蜂业有限公司及农资经营点等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听取相关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与成效、问题与建议,并召集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武平生态环境局、卫健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县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就如何进一步巩固和保障食品安全,检查组强调,一要加大“一法一例”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把学习宣传“一法一例”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将“一法一例”宣传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大众、单位职工学法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学习培训、讲座、专题辅导等多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二要强化领导,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武平县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三要加强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素质,引导食品经营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充分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引导作用、社会公众及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处罚力度,提高食品经营单位违法成本。四要加大投入,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针对监督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的问题,要补短板、强弱项,加大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预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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