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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演昌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住宅小区、哈罗车租用点及学校周边路段,开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德红参加检查。
近年来,武平县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在便利群众出行的同时,擅自加装改装、违规行驶、乱停乱放、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不规范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亟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好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出行、安全驾车、规范充电”的浓厚氛围。要大力整治未满十六周岁青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及载人、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牵引拴系动物、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要加强源头治理,坚决取缔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容量蓄电池以及加装遮阳伞、雨篷等行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着力解决学校周边路段超荷停放非机动车问题。要加强规划引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区、厂区要严格依照法规配建、增建集中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并加强已投用设施的管理,方便群众充电。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钟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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