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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乡村振兴特派员的通知
2023-08-28 16:25:47  来源:县委人才办  责任编辑:林向荣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特派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岩委办〔2023〕17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建功立业,充分发挥特派员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选聘对象。乡村振兴特派员主要指能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职业特点或团队优势,采取发展产业、项目指导、技术帮扶、创意合作等模式,促进或带动乡村振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退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植大户、技术能手、创业团队、返乡大学生、职业经理人、企业家等各类人才。

2.选聘条件。选聘对象应当政治过硬、有责任心、热爱“三农”工作、身体健康,对乡村振兴工作比较熟悉,或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相对成熟的产业项目和技术水平,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创意规划等,能够为乡村发展提供指导服务或项目、技术、资金等支持。

二、选派方向及人数

1.选派方向。乡村振兴特派员原则上安排到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一县一片区”范围内的村、“两个一百”党建示范(联系)点村、“一村一品”专业村,或安排到有一定产业基础、发展潜力,但尚未形成产业规模、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

2.选派人数。根据“双向选择,一聘三年”原则,在全县招募15名乡村振兴特派员。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特派员,可按程序兼任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三、工作职责

1.强化党建引领。领导或协助村党组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工作。

2.推进产业发展。结合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跨村联建、农业特色产业培育等,对乡村产业发展进行指导,开发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或携资金、带项目到乡村创办企业、兴办产业。

3.加强项目指导。围绕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提供项目策划、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等服务,或以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入股的方式开展项目合作。

4.开展技术帮扶。发挥专业技术特长,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渠道,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与小农户构成紧密型利农、带农、富农联结机制。

5.实施创意合作。携带以本人或本人出资购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为主体的策划创意,经协商约定利用乡村资源、场地或资金进行创意项目开发。

四、激励保障措施

1.提供基础服务保障。为乡村振兴特派员在聘期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安排每人每年1次健康体检。对受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给予每人每月一定的生活补助。

2.实行工作经费扶持。为受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退休干部每人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和产业发展、村财增收专项扶持资金,为其他受聘人员每人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

3.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对乡村振兴特派员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推广应用等项目,市县两级予以优先支持;对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养殖及水产养殖类、林下中草药等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推荐省、市、县政策奖补对象。

4.开展项目竞赛激励。实行乡村振兴项目“揭榜挂帅”竞赛激励,每年组织开展1次项目擂台赛,对乡村振兴特派员实施的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增收项目,由县级组织初赛,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决赛。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相关经费从市级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中安排。支持擂台赛项目落地转化,对符合政策条件要求的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支持。

5.优先配置金融资源。发挥龙岩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对乡村振兴特派员在申请“快农贷、龙岩e贷、创业担保贷”等信贷产品,以及“惠农保、e农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产品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属于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乡村振兴特派员,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6.提供培训考察指导。针对乡村振兴特派员从事的产业类型和自身需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视情赴省内外乡村振兴成效突出的先进地区开展考察学习。建立由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技术骨干组成的专家服务团,采取多对一、一对多的方式进行跟踪指导。

7.落实相应人才待遇。对工作成效好、带动效应明显的乡村振兴特派员,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遴选,按政策对入选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并纳入龙岩市F类人才,享受住房保障、公积金优惠、文化旅游体育服务、酒店住宿等“紫金山人才卡”优惠待遇。

8.优先推荐评先评优。优先推荐优秀的乡村振兴特派员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实用人才等人选,并对符合条件且志愿加入村“两委”班子的,优先列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2023年8月23日—9月8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参与推荐。有意愿的个人、法人或团队向所在乡镇、单位申请报名,按要求填写《龙岩市乡村振兴特派员申请登记表》,于9月8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县委乡村振兴办(wpxczxb@163.com)。

2.组织研判(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由县委人才办、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县组织、科技、财政、人社、农业农村、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评估专家库,对申报对象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考虑人才专业特长与乡村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与申报对象充分沟通,提出选聘建议方案。

3.集体研究(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

选聘建议方案在征求乡镇和县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

4.公开公示(2023年9月25日—9月29日)

拟聘用人选在武平县新闻网站及武平发布、梁野党旗红、武平乡村振兴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5.选聘聘用(2023年10月)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办、乡村振兴办发放聘书,并组织到村工作。


附件:龙岩市乡村振兴特派员申请登记表


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武平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编辑:陈荣香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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