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行驶在公路上 时常会遇见 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要是在靠近乡村的道路上 还会看到打场晒粮食或者放养牲畜的画面 …… 以上这些行为 福建出手了! 近日 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施行 《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 公布21项 “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事项 随《方案》印发的《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工程质量等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包括:“轻微不罚”8项(其中公路路政8项),“首违不罚”13项(其中道路运政8项、水路运政1项、地方海事2项、交通建设质量安全2项),共计21项。 具体清单如下 ↓↓↓
《方案》明确,通过灵活运用引导、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促使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即执法人员要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责令改正;当事人经陈述申辩、对其违法行为确认后,自愿签署《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当场改正或者承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在承诺期限内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执法人员应核查改正,并将告知承诺内容录入执法系统。 同时 《方案》对如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明确了适用条件和程序 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图看懂这些 ↓↓↓ 政策解读 注意! 轻微不处罚 首违不处罚 都是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前提之下 还是需要大家保持警惕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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