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拟于2021年10月19日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 为确保新平台在我市平稳上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停机切换时间
停机时间:2021年10月12日00:00 开机时间:2021年10月19日06:00 停机期间关闭我市医保信息业务系统 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 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参保人就医购药暂停刷社保卡支付
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注意事项
我市参保人员在本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 停机前: 1、若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应于10月12日零点前办理出院结算。 2、若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将于10月12日零点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 3、康复、精神病等长期住院病人,应于10月12日零点前办理出院结算;还需继续治疗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系统切换期间: 1、住院病人无法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可先按自费病人处理,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2、市内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可先行出院,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代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涉及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就诊、药店购药的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先行自费垫付,待系统开机后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补刷卡结算。 4、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院住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系统调试过渡期间,给广大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带来的影响和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若您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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