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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平县人才社区项目配售配租方案》的通知
2021-07-28 17:22:36  来源:  责任编辑:陈梅英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武平县人才社区项目配售配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2日   

 

武平县人才社区项目配售配租方案

 

为贯彻落实“梁野英才”聚集计划,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留才环境,着力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需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概况

武平县人才社区项目由武平县天和安居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城厢镇始通村丰口坝,占地约8亩,总投资3700万元,共建设2栋楼91套住宅,其中18套用于出租、73套用于出售,停车位共103个;总建筑面积约14129㎡,其中用于销售的户型有约123㎡和126㎡的四房两厅、103㎡的三房两厅,用于出租的户型为66㎡的两房一厅。

二、配售及管理原则

(一)按一户一套原则配售(若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仅配售一套)。

(二)武平县人才社区项目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补交出让金转为出让土地后方可上市交易。

三、配售对象

1.在武平县内无商品住房的 “梁野英才”聚集计划引进人才(含省、市引进人才);

2.购买武平县内首套房,且持有人社部门认定的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不含已退休的);

3.在武平县内无商品住房且在武平区域内就业(提供社保证明)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

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具有购买资格的各类人才。

四、配售价格

配售均价参照武平县人才社区旁公园壹号楼盘2021年的备案均价(6630元/㎡)的80%执行,车位均价4万元/个。每套房的具体配售价格将综合考虑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予以确定。

五、配售流程

(一)发布公告

由县委人才办通过武平发布、武平县人民政府网、武平网、梁野党旗红等媒体发布武平县人才房配售公告。

(二)资格认定

在武平县人才房报名申请截止日期前,符合条件的购买人需向武平县城投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武平县内本人不动产信息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的名单确定为本次人才房配售对象。首套房的审核要求参照《关于明确非人才引进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购房补助审核原则的通知》(武委人才办〔2020〕2号)执行(2018年1月1日以后销售的房产均算申请购房补助人名下房产数)。

(三)组织选房

具体选房操作流程由武平县城投集团公司根据报名申请情况制定方案并报县委人才办审核确定后实施。

(四)签订合同

由武平县城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办理按揭手续及缴纳税费、开具发票等工作。

(五)备案办证

由武平县城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办理武平县人才房备案、不动产权证、房屋移交阶段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票据、产权证及房屋移交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产权交易

配售武平县人才房的市场商业行为应遵循以下约定:

1.人才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手续时应对武平县人才房产权交易方式进行备注,县住建局负责限制其交易行为。

2.购买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并在武平县工作满7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所购房产可以上市交易。购买人在武平县工作未满7年进行人才房交易的,应按人才个人签订的服务期协议规定退还相应购房补贴。

(二)剩余房源管理

为便于武平县人才房管理,开盘后3个月内未办理认购签约或按揭手续以及未配售的剩余房源,报县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

(三)出租房管理

武平县人才社区中的出租房为引进人才周转房,承租人向县委人才办申请同意后按照《武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高层住宅部分的租金标准(每月6元/㎡)租住一年。一年后需继续租用该房的,其租金由武平县城投集团公司根据周边商品房租金确定并报县委人才办同意后执行。

(四)物业管理

业委会成立前,武平县人才社区物业管理原则上委托天润物业公司等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国有企业负责,物业费根据入住时的市场行情确定。业委会成立后,按有关规定由业委会选择物业服务机构及明确物业费收费标准。

七、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人才房配售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武平县城投集团公司具体负责,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单位参与,全力做好人才房的配售工作。

2.规范程序。配售房源、配售对象、配售结果等要严格按照既定程序确实,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整个配售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3.严肃纪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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