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武平实际,现就全县工业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产对象 我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县工业园区、高新区工业企业。 二、复工复产要求 根据《武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执行省11个“一律”市“十不准”要求的通告》要求,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成立由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经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防控工作组织机构;2.已经制订企业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企业员工名单、节后返岗员工名单及返岗前信息登记台账完整;4.设立必需的防控物资和防护用品。 三、落实企业内部防控措施 一是做好复工前的防控措施,提前对食堂、办公后勤、公共空间、生产车间等生产经营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和通风。 二是严格复工后的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员工返岗14天管理关键期,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前落实每日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坚持每日不少于2次的清洁、消毒。 三是如果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做好相应防护措施,送至指定医院治疗,并向管委会或所在乡镇(街道)政府报告。 四是加强员工返工后相关防控知识的学习,做到预防指南人手一册。 四、科学有序组织员工返岗 一是严格执行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等其他疫情突发地区的员工不得返岗的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疫情发生后和春节期间曾在湖北地区居住、旅游、中转的员工不得返岗的规定。 三是企业要对员工返岗前逐个排查近期外出史,在确保观察期满、疫情有效防控,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严密组织员工返岗。企业新聘员工必须详细核实其参加企业招聘之前14天的身体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参照返岗员工进行管理。
武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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