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日前,武平县人大常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6个部门为2020年度接受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的政府工作部门。 评议工作初步安排在2020年5-8月进行。按工作准备、征求意见、落实整改、接受评议四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为受评部门本届以来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本部门贯彻实施、依法行政的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的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重点是发展目标、业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受评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便民为民工作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其它认为有必要评议的内容等。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县委作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以点带面推动政府部门落实责任、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县人大常委会从上届开始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评议工作,从2013年至2016年共评议了25个政府工作部门。本届从2018年6月开始开展政府工作部门评议工作,共评议了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文体广新局、林业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1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取得较好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提高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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