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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人才)的通知
2019-06-03 16:33:07  来源: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陈梅英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赴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武夷新区挂职干部(人才)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22号)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通知精神,各县(市、区)要各选派1名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及挂职时间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科员1人,挂职时间2年。

二、选派条件

1.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具有办公室综合文字或法律事务相关的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选派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与县委组织部复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派。

四、组织实施

选派干部挂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平潭及武夷新区开放开发战略,落实闽东北、闽西南两个经济协作区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省委工作大局,切实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函、挂职干部推荐表和现实表现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钟平英

联系方式:3339096, 4822131(传真)

附件:挂职干部(人才)推荐表

在人才办公共邮箱下载wpxzrcb3735@163.com,密码:123456abc)

 

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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