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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平县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2019-06-03 09:40:42  来源:  责任编辑:陈梅英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工)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武平县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武委人才〔2018〕2号)个别条款有修改,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武平县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31日  

 

武平县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

 

根据《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武委〔2017〕145号)精神,将在2018-2022年期间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评选表扬活动。为做好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发挥评选表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现结合实际,修订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现任班主任和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评选时仍担任班主任工作。

(4)认真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行为规范,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5)勇于创新,奋发进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且近五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或县级以上综合表扬(表彰)。

2.专业条件

中学组:

(1)高三年级:本学年所带班级有学生考上清华或北大的;一级达标学校理科实验班本一上线率达90%以上,理科普通班本一上线率达40%以上;一级达标学校文科实验班本一上线率达80%以上,文科普通班本一上线率达30%以上。二级达标学校普通班本一上线率达20%以上或本二上线率达50%以上,特色班本一(含提前批)上线率达40%以上或本二上线率达70%以上。三级达标学校所带班级本二上线率达40%以上。

(2)高一、高二年级:本学年所带班级参加市级以上质量监测(或各县联考),一级达标学校实验班平均成绩高于全市同类学校且位居龙岩市前列,普通班平均成绩高于本县一级达标学校总分平均分30分以上且位居前列;二级达标学校所带班级平均成绩高于全市同类学校且高于本县一级达标学校平均分,在同类学校位居前列;三级达标学校所带班级平均成绩高于本县一级达标学校平均分且位居前列。

(3)九年级:农村中学本学年所带班级有1名以上学生保送到武平一中,或有5名以上学生考入武平一中;城区中学本学年所带班级有3名以上学生保送到武平一中,或有30名以上学生考入武平一中,且本人所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高于全县同类学校同年级平均水平。

(4)七、八年级:本学年所带班级参加县级以上统一监测平均分高于全县同类学校同年级平均水平,且位居前列。

职教组:

本学年所带班级高职招考本科上线率达10%以上;或所带班级学生参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或学生参加技能比赛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小学组:

本学年所带班级参加县级以上统一监测综合成绩,农村学校应高于全县或全市同类学校同年级平均水平且位居前列;城区学校应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同年级平均水平且位居前列。

特教组:

本学年所带班级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上学年班级学科综合成绩在全市统一监测中达到全市平均成绩且位居前列,或所带班级学生参加艺术创作、文艺汇演、科技制作、体育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级以上奖励。

幼教组:

本学年所带班级幼儿在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政府部门联办的艺术创作、文艺汇演、小科技制作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奖励。

备注: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之内所带班级平均成绩比上年度进步特别明显且位居同类学校前列的可作为参评依据。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

(2)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周课时量(校行政及班主任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课时量)。

(3)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培养1-2名青年教师并获得表扬(表彰)。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且近五年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或县级以上综合表扬(表彰)。

2.专业条件

高中组:

(1)高三年级:所任教实验班学科高考平均分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分且位居龙岩市前列;普通班学科高考平均分高于本县一级达标学校平均得分率10%以上并位居同类学校第一名。

(2)高一、高二年级:所任教实验班学科期末市级统一监测(或各县联考)成绩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分且位居龙岩市前列;所任教普通班学科平均分高于本县一级达标学校平均得分率10%以上并位居同类学校第一名。

(3)指导学生参加奥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三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

初中组:

(1)九年级:所任教学科中考平均分城区中学高于全市平均分,农村中学高于全县同类学校平均分,且排名处于县同类学校同学科前三名;或单科成绩居全市第一名。

(2)七、八年级:所任教学科参加县级以上教学质量统一监测,城区中学高于全市平均分(若无市统考或联考,则应高于全县同类学校平均分),农村中学高于全县同类学校平均分,且排名处于县同类学校同学科前三名。

职教组:

本学年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市教育局主办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小学组:

本学年所任教学科在县级以上统一监测成绩位居同类班级前3名;或本学年教学成绩位居同类班级前三分之一,并在市级以上评优课(或教学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以上。

特教组:

本学年个人参加评优课或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幼教组:

本学年参加评优课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或参加教学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

说明:高中同类学校指一级、二级和三级达标学校;初中城区中学指武平三中和实验中学,武平初级中学和教师进校附属学校暂按农村学校参评,其他完中初中部和初级中学列入农村中学。

技能学科市县名次原则上不作为参评依据,如参加省级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名次的(省赛区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国际优秀奖以上)视情况作为参评依据。

三、申报与评选

1.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局审核、县委人才办复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等程序进行。

2.申报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评选工作坚持师德为重、业绩为主、同行公认和社会认可原则,实行全县统筹择优评选,宁缺勿滥,同等条件下向教学一线和边远山区学校倾斜。

4.评选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层层推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原则上不重复评选,同一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参评两个项目。

四、享受待遇

按照《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有关规定,优秀班主任及优秀教师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并享受如下待遇:

1.从认定的次月起仍在本岗位、本专业履职的,每人每月追加500元的绩效工资总量,享受期1年,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年增长机制,连续两年以上被认定的,每人每年增加50元/月,上限不超过800元/月。

3.优先推荐县级以上优秀人才评选。

五、后续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1)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服从组织领导的。

(2)教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3)从认定的次月起,一年内不在本岗位、本专业履职的(一般教师转为班主任的除外)。

(4)任期内违法违纪,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

(6)从事有偿家教的。

(7)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未达到考评要求的。

(8)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

(9)病故、退休、外调和其他原因离开教育管理和教学岗位的。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与《武平县“梁野英才”聚集计划(2018-2022年)》(武委〔2017〕145号)同步实施,武委人才〔2018〕2号文件不再实施

 

附件:

1.武平县优秀班主任评选申报表.doc

2.武平县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表.doc

3.申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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