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9至20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演昌、副主任修金华参加执法检查,副县长胡阳基和县直相关部门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前往城区街道、学校、单位、车站、景区等重点场所察看《条例》实施情况,访谈了有关人员,深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相关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相关情况汇报。检查组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检查组要求: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市民的知晓率与参与率;要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提出考评结果运用建议,为决策提供依据;要坚持问题导向,惩教结合,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条例》贯彻落地见效。 编辑:李良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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