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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03-07 12:53:15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林向荣  

武平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当前,武平县进入新发展阶段,更加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龙岩工作及对武平林改、捷文村群众来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基础。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意义重大、十分重要。会议同意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践行。要紧扣武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平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发展与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夯实法治武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大力宣传省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在我县的全面实施。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强化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创建一批市级以上法治教育示范校和实践基地。充实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进一步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根据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不同群体学法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注重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引导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活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网站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对接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事业发展全过程,深入挖掘武平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省际文化、林改生态和家风家训中蕴含的法治元素,创建一批具有武平特色的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持续发挥“全国林改第一县”的标杆作用,挖掘林改生态法治经验,积极打造林改生态法治工作品牌。推动闽粤赣边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完善闽粤赣边司法行政大协作品牌。

五、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全方位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培训模式、考核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武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1日       


编辑:李良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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