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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1-06 19:21:59  来源:武平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评选管理办法》(闽文改办〔2020〕1号)、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1〕4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文化产业扶持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武政文〔2020〕221号)精神,更好地推进我县文化企业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融媒体中心。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7日前,宣传发动及推荐申报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19日前,组织初评

          2021年11月23日,组织终评

          2021年11月24日—28日,公示

          2021年11月30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三、申报条件

(一)在武平行政区域内依法工商注册,规范运营三年以上,从事文化核心领域和文化相关领域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

(二)社会效益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承当社会责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导向正确。实施文化精品战略,积极打造文化品牌。依法纳税,银行资信等级较高,重合同守信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三)经济效益方面。主业特色鲜明,从事文化核心领域和文化相关领域行业的收入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在近二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0%以上,利润总额正向增长;净资产平均收益率5%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50%(考虑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经济效益指标要求允许在体现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作适当下调)。

(四)发展创新方面。企业发展潜力大,商业模式富于创新,呈现可持续发展趋势;企业的市场价值、知名度、美誉度较高;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拥有著作权、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专用权等,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登记和交易等优势可优先推荐入围)

已获得省、市同类奖项的文化企业不再参与评选。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已参评的取消资格:

1.近两年来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或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或有其他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2.企业和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近两年以来有严重债务违约、知识产权侵权、商业欺诈、刑事犯罪等违法犯罪的。

四、申报材料

(一)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刻盘一份)。

(二)内容包括:

1.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推荐表;

2.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020年度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副本;

4. 2019年和2020年企业财务报表;

5.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6.企业近两年来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登记等有效证明材料;

7.企业简介及经营事迹介绍(1000字以内)、2—3张企业照片(电子版),要突出特色亮点及在相关领域的领先优势,用事实数据说话,涉及影响力及位次的表述,尽量引用第三方证明或权威报告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申报时需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五、推荐程序

(一)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推荐本行业文化企业,经初审合格,统一出具书面推荐函至县文改办,内容包括企业的业绩及推荐理由(需根据推荐重点排序),并盖章确认。

(二)乡镇(街道)培育的文化企业由培育乡镇(街道)推荐,经初审合格,由培育乡镇(街道)统一出具书面推荐函至县文改办,内容包括企业的业绩及推荐理由(需根据推荐重点排序),并盖章确认。

六、评审程序

(一)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等单位组成初审评审组进行初审,依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参评资格审核,并征求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候选名单。

(二)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由主协办单位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企业进行评审,并结合申报资料、类别等因素,重点考察企业品牌特色和发展创新能力,最终评选出若干名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及入围企业。    

七、奖励办法

(一)对被评为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的,由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入围企业0.2万元。

(二)对被评为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的,根据有关政策在项目申报、资金补助、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对被评为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的,县融媒体中心在对外宣传中作重点宣传对象。

八、申报时间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程序要求等内容,抓紧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二)推荐材料须在2021年11月17日前报送到县文改办。;

联系人:何锦贵       电    话:13799079416

九、本方案由县文改办负责解释。


附件:1.首届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推荐表

2.首届武平县“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申报材料合规性核查表

           

武平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5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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