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在平川桥路段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进行劝导整治。 整治现场,执法人员查获多起未佩戴头盔行为,执法人员对驾乘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并将电动车暂时扣押,待驾乘人员佩戴好头盔后方放行离开。此外,在现场还查获多起未悬挂非机动车牌、超载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警告、责令整改等措施,督促车主进行改正。 从9月13号起至年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李凤琳说:“我们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主要有充当交通安全劝导员、朋友圈集赞、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武平公安交警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处罚不是目的,带好安全头盔,保护自己和他人才是我们的目的。”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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