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武平新闻网 >政务公开 >
【网络中国节·中秋】武平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6号)
2021-09-16 11:58:11  来源: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陈梅英  

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呈现大流行趋势,因境外新冠变异病毒(德尔塔病毒)输入引发我省莆田、泉州、厦门等多地发生本土疫情,并存在向周边地区扩散风险,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巩固武平县疫情防控成果,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26日(含26日)以来莆田市、泉州市泉港区、厦门市同安区,8月30日(含30日)以来厦门市(除同安区外)的入(返)武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居)、单位、酒店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和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

二、境外人员在入境口岸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入(返)武后须继续落实“7+7”集中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武人员实施集中医学隔离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返)武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

三、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请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广大市民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建议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要前往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及出差;建议在莆田、厦门、泉州等重点地区武平籍人员就地过中秋节。

五、倡导红事停办或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酒店、宾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同一时段内接待量不得超过满负荷接待量的50%。原则上暂停举办商业展销促销、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墟天、庙会、宗亲聚会、中秋博饼、祭祖等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

六、全县所有重点单位(行业)、重要公共场所必须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在入口处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发现健康码为橙码的,立即转移到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做好登记工作,绝不能让其进入公共场所或放走相关人员。

七、各类重点人群【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农贸市场、进口冷链物品一条线企业、学校教职工、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家政服务、母婴服务、社会福利机构、监所、殡葬机构、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娱乐场所、A级景区、体育场所、驾校、外卖骑手、滴滴司机、交通运输(含快递物流)和客运站等行业从业人员】均必须在近日进行一次全面的全员核酸检测,后期再按照规定频次接受核酸检测。

八、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常态化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请凡在我县工作生活年满12岁(户籍不限)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的人员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且间隔时间满21天的群众,凭短信通知、村居(社区)、学校通知或“八闽健康码”第一剂接种情况自觉前往原接种单位及我县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第二剂疫苗。

九、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6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时政动态
    [更多]新闻资讯
    [更多]政务公开
    • 闽ICP备 2021003204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82402000139号
    • 主管: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主办:武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98号
    • 邮政编码:364300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扫黄打非及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597-3339039
    • 武平新闻网投稿、网民意见收集及举报邮箱:xw@wprmt.cn;举报电话0597--3232222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 武平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