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委依法治市(区)办,省直机关各单位: 2016年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宣传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地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民法治素养得到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做好全省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省“七五”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的推荐工作。经层层审核推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通报表扬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福州市鼓楼区等22个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厦门市教育局等112个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郑祥洪等117位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纵深推进全民守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锐意进取,勇于实践,努力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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