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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两山”理念 共护绿水青山——武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助推“生态环保攻坚战”纪实
2019-07-02 11:29:27 曾繁安 蓝月琴 来源: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刘耀宝  

“近年来,武平县检察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积极推动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犯罪的同时,按照‘谁损害,谁修复’原则,实行‘以补代罚’。其意义在于既让被告人受到了惩罚、得到了教训,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还起到了现身说法警示效果……”这是今年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资源检察工作调研时,调研组成员现场听取县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介绍的画面(如图),也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助力生态环保攻坚战的一个生动场景。


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武平县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先后获“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天然氧吧”(全省首个)、“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十佳生态旅游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等一系列“国字号”荣誉。老百姓都以武平良好的生态为荣,逢人便说的旅游主题口号“来武平,我氧你”成为众人皆知、耳熟能详的响亮口号。

这累累硕果凝结了武平人大人的心血和汗水!

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不断强化生态领域监督,形成了“治山、治水、治气、治环境”的生态环保连续监督格局。

推动“治山”——

曾几何时,武平县林区农民生活仍未摆脱对森林资源的过度依赖,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屡禁不止。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2012年,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武平的优势在生态,生态的关键在森林,森林的保护在封山,封山的关键在控伐,控伐的办法在机制”的理念,提出要逐年减少木材砍伐,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当年采伐量比上年调减30%,并连续几年下调采伐量,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树,加快“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步伐,推进了生态武平建设。至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3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79.7%,林木蓄积量增长1.4倍。

助力“治水”——

一度时期,武平县是生猪养殖大县,生猪养殖规模大,农村猪粪随便排放,污水横流,成为最大的污染源,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健康。为此,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会上,县政府作出从当年起五年内实现禁养区全面禁养目标的承诺。之后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意见的跟踪督办,推动县政府逐年加大猪舍拆除力度,扶持养猪大户转产。全县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期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为配合生态环保攻坚战实施,2017年,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专题视察和重点流域水环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调研,致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环保攻坚战不断深入。尤其是积极配合开展市、县、乡人大三级联动监督劣Ⅴ类小流域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次年,象洞镇象洞迳、曹地溪、光彩溪三条挂号小流域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已实现连续在Ⅲ类以上水质,创近30年来最好水环境质量,也成为目前龙岩市16条挂号劣Ⅴ类水质小流域整治中,唯一达到Ⅲ类水以上治理效果的小流域。

助推“治气”——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进和深化宜居环境建设及生态环保工作,2014年,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前往岩前工业集中区、客都汇、县工业园区相关企业和单位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本县的实施情况,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法,落实责任,重点治理,提升空气质量。同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大气监测工作,空气自动监测站对城区大气中二氧化碳、PM2.5等五个气象参考因子实现24小时自动监测。县政府及时研究处理,狠抓工业废气、建筑扬尘、汽车尾气和生猪养殖业综合治理,空气质量连年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居全省第二位,空气负氧离子浓度平均3500个/立方厘米,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空气清新”标准浓度(1000~ 1500个/立方厘米)的3倍。

力推“治环境”——

2015年,为助力破解乡村垃圾污染问题,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专题询问。为了解真实情况,确保询问效果,常委会组织4个调研小组,深入各乡镇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确定专题询问内容。同时,为提升专题询问效果,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两个学习考察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前往广东蕉岭、平远县学习先进经验。调研和考察成果体现在专题询问会上和审议意见书中,帮助县政府理清思路,明确举措。如今,武平乡村环境大为改善,“宜居、宜业、宜旅”的新武平美丽乡村生活圈渐露雏形,一些“候鸟人”选择在武平季节性“栖息”,养身护体,效果明显。

2016年,组织开展了环保法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环保法的意见建议,推动环保法在本县全面实施,为生态示范县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每年都听取审议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在强化担当、打造品牌、加大保障、营造氛围等方面提出意见,助推林改“升级版”的打造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2018年,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有害废弃物清理回收、争取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等审议意见,推进生态良性循环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编制完成梁野山自然保护区和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野生动物保护规划,建立保障机制,提高保护水平。

在致力于构建“四治”生态环保连续监督格局,打造生态环保监督全方位、立体式的“天网”,推动政府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并不满足,而是乘势而上,力推法检“两院”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

去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生态资源审判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意识、创新生态资源审判联动机制、提升生态资源审判能力、加强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今年3月份开展了开头所述的生态资源检察工作调研,在4月份召开的武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增强全民法治生态意识,营造良好环保司法氛围;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两法”无缝衔接;稳步推进生态公益诉讼工作,提升生态检察质效;合理配置检察资源,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常委会将这些审议意见分别交由县法检“两院”落实,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彰显人大监督权威。

县法检“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去年,县法院依法严惩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犯罪16件18人,责令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160亩;受理生态恢复案件12件14人,修复受损森林面积160亩;制定了《关于健全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程序和裁判规则。通过对监管失职问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的法律监督,推进生态资源审判工作,完善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文明新武平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县检察院聚焦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农用地专项整治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形式,积极构建生态资源检察“五新模式”,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今年上半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7件13人,起诉27件50人,其中包括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150亩、缴交生态恢复保证金9万余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是根本保障。去年10月,武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新时代武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议》,有力推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依法推动新时代武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长期的重要工作。今年,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监督;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就平川河流域水质改善提升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进重点流域精准治污,助力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

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人大智慧和力量,助力“一府两院”呵护武平青山绿水,努力让武平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景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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