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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2019-03-29 17:00:00 林八连 蓝晓惠 来源:县人大  责任编辑:刘耀宝  

3月26-27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落实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民发、副主任修金华,县政府副县长安瑞英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发放问卷、听取汇报等方式,走访了十方中学、中堡中学、武平初级中学、武平一中等11家教学单位,重点对教师准入、为教师提供必备的教育教学条件、建立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及制定相应尊师重教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在听取县政府及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编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发言,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正确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保障教师权益,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在我县得到较好执行。但还存在宣传不够深入、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激励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有待提升等问题。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和省实施办法,王民发要求:一要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教师是教育的主体,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对教师法及省实施办法的宣传,让教师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让政府、社会、家长知晓相应责任,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二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有效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热情,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潜心钻研、立德树人。要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水平。要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教师增强责任心,把教书育人当成一项事业,尽快适应新时代教育工作的需要。三要认真落实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保证培训经费投入,落实相关政策。同时,采取政府与民间奖教奖学基金相结合、奖励优秀教师与奖励边远学校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增强教师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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