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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
2018-04-23 17:30:25  来源:人大办  责任编辑:武平县全媒体新闻中心郑荣添  

     420日上午和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室主任,县法院和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苏平主持会议。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与会人员分别参观了县检察院、县法院机关文化建设和办公场所,还观看了县检察院文化建设专题片。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相互通报了2017年度工作情况和2018年度工作安排,就如何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开展讨论,形成了共识。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民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县检察院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效,认为“两院”突出政治文化建设,注重内部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法检两院的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王民发强调,一要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对法院、检察院实施监督是法定职责,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检察院应尽的法律义务。人大常委会与“两院”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但目标一致,目的都是共同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县法院、检察院要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县人大常委会要致力于监督创新,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提高监督实效。二要加强工作协作与配合。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两院”的工作协作配合,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工作互动和交流,凝聚各方面力量、智慧和共识,推动武平赶超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加大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在法治宣传方面的协作配合力度,开展以案释法,扩大普法宣传效果。三要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和通报。“两院”在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执行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都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涉及面广的或者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案件,要在不影响办案、不造成泄密的前提下,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要及时发送法检两院,重要工作向法检两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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