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人才〔2016〕8号 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闽委办发〔2013〕3号)和遴选办法规定,经研究, 确定厦门市人才特区、闽都人才聚集区为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建设单位,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人才聚集基地等8个基地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建设单位,水产学人才高地等10个单位为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请按照遴选申报渠道,及时通知入选县(市、区)和单位。 为有效激发各地引才聚才用才积极性,助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思路,给予每个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建设单位100万元、每个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建设单位50万元、每个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3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支持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申报设立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各级政府创业投资资金给予建设单位的优质产业化项目股权投资,积极推进闽台产业对接和人才交流。 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考核评估制度,三年一周期,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建设单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评估,对工作成效达不到建设目标要求的,取消建设单位称号。 各地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把握“自贸区”和“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推进特色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逐步形成全省、全国性人才特色品牌,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附件:福建省第一批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第一批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产业 人才聚集基地、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名单(20个) 一、人才聚集区(人才特区)建设单位(2个) 厦门市人才特区 闽都人才聚集区(福州市) 二、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建设单位(8个) 厦门火炬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厦门生物医药港生物与新医药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福州市软件园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晋江市纺织鞋服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龙岩上杭县金铜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福安电机电器集群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南安市机械装备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马尾区物联网产业人才聚集基地 三、企事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10个) 1、高校、科研院所人才高地(4个): 水产学人才高地(集美大学水产学院) 电催化研究团队(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城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控制(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福州大学) 2、企业人才高地(4个): 特宝生物人才高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立达信光电照明人才高地(立达信绿色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薄型高档特种纸研发人才高地(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3、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高地(2个): 恶性血液病诊疗团队人才高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省人兽共患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