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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事局关于优秀人才使用专项岗位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若干意见(试行)
2014-07-03 09:04:07  来源: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Admin  

武人职[2010]7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武平县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造就一支具有真才实学、爱岗敬业、勇于拼搏、善于创新的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进我县生态型经济强县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本着“先行先试”原则,决定在上级人事部门核准我县高、中级岗位总数范围内,调剂部分岗位作为优秀人才聘任的专项岗位。为切实做好专项岗位的申报使用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使用专项岗位的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受单位高、中级岗位数额限制暂末聘任的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使用专项岗位的基本条件

()高级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做出

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使用专项岗位予以聘任正高级四级或副高级七级专业技术职务: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以上人选;

(3)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4)获得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5)取得省(部)级三等(前五名)或市(厅)级三等(前三名)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6)获得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者;

(7)获得市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

(8)在专业技术发明、创造、推广和运用中取得明显成绩,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受到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

(9)指导农村实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为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

(10)具有特殊技艺、才能,被国内同行所公认的,在国家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前五名)或一、二、三等奖;

(11)指导学生参加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国际比赛铜牌以上、国家级比赛银牌以上、省级比赛一、二等奖的中学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项目(科学论文、发明创造)或“明天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指导老师;以及培养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际级比赛前六名、国家级比赛前四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体育教练员;

12)获得县级以上优秀人才奖、名师、名医、优秀校(院)长荣誉称号者;

13)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者;

14)属我县经济社会和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中级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成绩优秀,贡献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使用专项岗位予以聘任中级十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市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市(厅)级三等(前三名)以及县级一、二等(前二名)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省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者;

(4)获得市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

(5)在专业技术发明、创造、推广和运用中取得明显成绩,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受到市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

(6)指导农村实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为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市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

(7)具有特殊技艺、才能,被省内同行所公认的,在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前五名)或一、二、三等奖;

(8)指导学生参加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比赛铜牌以上、省级比赛三等以上奖的中学教师;指导学生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项目(科学论文、发明创造)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赛区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以及培养运动员参加国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比赛前四名、省级比赛前三名以上的体育教练员;

9)获得县级以上优秀人才奖、名师、名医、优秀校(院)长荣誉称号者;

10)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者;

11)属我县经济社会或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使用专项岗位的推荐和确认办法

()拟使用专项岗位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个人申请(提供表彰、奖励的原始材料),单位推荐并公示,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办法进行;

()对于申请使用专项岗位聘任的人员,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确认。通过考核,确认申请人员是否确有真才实学,是否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以便把握申请人员表彰奖励的真实性和聘任的客观公正性。

四、其它事项

()本意见所称的表彰奖励,是指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方面的表彰奖励;

()本意见所称的科技成果奖,是指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本意见申请人员的表彰奖励,是指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获得的表彰奖励;

()专项岗位聘任人员的管理采取专岗专用的办法,其退休、调出等而空出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意见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武平县人事局   

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项岗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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