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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03-21 08:27:27  来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林向荣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1.省外及泉州、莆田、漳州、厦门、福州入(返)武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3月13日(含)以来所有龙岩市外其他地区入(返)武人员,如未曾核酸检测,必须在3月22日前进行一次检测。

2.3月20日起,所有龙岩市外入(返)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1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3.23类重点人群(名单附后)必须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加密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4.学校师生按每天抽取20%比例进行核酸检测。

5.其他人群实行“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

     上述人员核酸检测均免费。



二、实行场所入口应查必查

全县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疗机构、商超、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宗教场所等)必须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在入口处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发现健康码为黄码的,立即转移到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做好登记工作,绝不能让其进入公共场所或放走相关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相关规定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控制聚餐规模

餐饮场所上座率控制在50%以下,保持人员就餐间距,倡导斜位落座,严禁大规模集体聚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和个人,须向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四、公共场所限量、预约、错峰

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棋牌室、KTV、游戏厅、网吧、酒吧、足浴店等封闭式文化娱乐休闲场所暂时关闭。社会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旅游景区、景点(含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宗教场所以及其他文体场所等接待人员按最大容载量,室内不超过50%、室外不超过75%。



五、严格限制大型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限制文体、商贸、会议、展览、庆典、集会、培训等活动,50人以上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报备。



六、加强重点信息报告

酒店、宾馆、民宿、出租房等经营管理者应切实承担防疫责任,发现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健康码为“红黄码”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住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



七、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市民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途中科学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适龄无禁忌人群,特别是3~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第三针加强免疫。



八、加强监督执法

提倡广大市民互相监督,欢迎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和事,形成邻里守望机制和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23类重点人群名单


1. 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的工作人员;

2. 非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门诊部等)的工作人员;

3. 非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5.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

6. 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7. 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和工作人员;

8. 学校教职工;

9. 围绕机场、港口、运输、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进口食品一条线的相关从业人员;

10. 旅游景区、开放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武馆、美术馆、影剧院、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网吧、星级宾馆等场所服务人员;

11. 非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服务人员;

12. 餐饮场馆服务人员和线下培训机构从业人员;

13. 农贸市场、集市等场所服务人员;

14. 冷冻冷藏库房、远洋渔船、运输车船、口岸等相关从业人员,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人员(如快递外卖);

15. 体育场馆、健身服务等场所服务人员;

16. 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

17. 高铁、机场、车站等场所服务人员;

18. 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19. 发热门诊患者;

20. 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武人员;

21. 国内发生本土病例城市〔指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入(返)武人员;

22. 境外入武人员;

23. 口岸检疫、边防检查人员、航空公司空勤人员。


编辑:李良英

审核:林向荣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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