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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总商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2 17:19:06  来源:武平县总商会  责任编辑:陈梅英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武平县总商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负责商会文秘及日常财务报销审核、发票管理及银行结算等相关工作。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之间出生;,能力特别突出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流程,由武平县总商会根据招聘岗位性质自行组织。具体如下: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武平县总商会办公室(武平县新东门市场407),联系电话:0597-4822533。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1张;(4)工作业绩材料(如获奖表彰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若不诚信报考或以欺骗、隐瞒等方式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武平县总商会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3人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不予开考。

2.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文写作能力,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笔试最后一名如遇成绩相同,一并确认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分数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即以招聘单位正式通知体检时限为准)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至武平县总商会办公室,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5.对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武平县工商联”等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不缴交“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能胜任岗位工作,按有关规定与武平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并为其缴纳养老、意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资待遇按县总商会现有公开招考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单位请休假制度规定年假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武平县总商会负责解释。

 

附:武平县总商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武平县总商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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