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武平新闻网 >专题 >招聘•招用工 >
武平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公开招聘简章
2021-08-04 18:46:28  来源:县城管局  责任编辑:陈梅英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审,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2021年度单位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共计招聘城管协管员22名。

(一)文秘、会计、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4名(男女不限)。

(二)园林绿化、园艺、景观、土建类等专业2名(限招男性)。

(三)市容环卫监察队、市政园林监察队、规划监察队队员共16名(不限专业,限招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工作热情,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工作大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男性年龄20-35周岁,即男性在1986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之间出生;女性年龄23-35周岁,即女性在1986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自退伍时间起至40周岁(含40周岁)。

(四)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专业人员身高适当放宽。体重在标准体重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五)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文秘、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要求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及直系亲属无严重违建行为。

(七)共产党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文字功底好的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在市政监察、市容管理、规划监察岗位招聘时优先聘用,持A2证以上驾驶证人员同等情况优先聘用。

(八)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或家族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其他不宜承担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人员;

7.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至武平县城市管理局五楼。

报名地点:武平县平川街道枫亭路71号五楼执法督察协调股。

联系电话:0597—3230589,13386933312(王先生)。

(二)资格初审

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股、执法督察协调股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在本单位辞职、辞退、开除等人员不再录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的40%,合成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地点:县城市管理局二楼。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

进入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综治证明、退伍军人证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故意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9月27日下午15:30—17:00(如遇雨天,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见附件:武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招聘城管协管员笔试提纲)。文秘、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增加50%相关专业知识及电脑办公软件、文字写作内容。会计、园林绿化、园艺、景观、土建类等专业增加50%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县市场服务中心四楼。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计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职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入选人员,组织入选人员前往武平县医院参加体检。

五、体检

时间:2021年10月8日。

地点:武平县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部分项目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七、其他

1.招聘期间体检、审查等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试用期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意外、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单位请休假制度规定年假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3.招聘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招聘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武平县城市管理局。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组、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7—3230808。

附件1:武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武平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员报名审核表

附件3:武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招聘城管协管员笔试提纲


武平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时政动态
    [更多]新闻资讯
    [更多]政务公开
    • 闽ICP备 2021003204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82402000139号
    • 主管: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主办:武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98号
    • 邮政编码:364300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扫黄打非及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597-3339039
    • 武平新闻网投稿、网民意见收集及举报邮箱:xw@wprmt.cn;举报电话0597--3232222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 武平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