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委[2011]1号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人才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span>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文件精神,构建人才资源支撑体系,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制定我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一、人才强市的战略定位、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战略定位。小康大业,人才为先;跨越发展,关键在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制定实施以智取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了龙岩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未来十年,是龙岩全力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坚持把人才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人才优先发展地位;坚持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经济社会整体发展中优先发展人才,是龙岩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必须充分认识人才资源是推动龙岩跨越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具潜力的优势,人才竞争力是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着力提升人才竞争力,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以人才优先发展支撑引领龙岩跨越发展。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以用为本,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坚持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加快推进重大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为抓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总体目标。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构建人才资源支撑体系,确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全省山区人才强市行列,为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人才基础。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比重显著提高,人才的学科、产业、行业、城乡、区域分布和层次等结构趋于合理。人才集聚能力显著提高,竞争优势明显增强,人才使用效能居于山区市前列。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产业结构升级相协调、有利于人才创业创新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 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29.99万人,人才发展的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人才竞争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40.13万人,确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显著提升,人才资源支撑体系基本建成,进入全省山区人才强市行列,成为龙台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引进集聚海内外人才达到一定水平。 二、以培养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为重点,全面打造闽西人才新高地 4、培养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实施龙岩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培养、引进、集聚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深化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选拔,加大资助力度,给予重点扶持。市政府按引进人才对象条件的不同层次分别给予20-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集中统一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保障性住房,并对工作场所、创业投资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对入选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享受省有关政策待遇,同时享受市引进人才各项政策待遇。完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园等高水平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府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20万元,并给予进站博士后人员每人5万元的科研和生活补助。用5-10年时间,依托企业、园区、高校、科研和其它事业单位,引进30名左右海外(含台港澳地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一批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建设龙台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和人才高地。 5、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围绕重点发展“1+2”主导产业(培育1个千亿级的机械产业集群和商贸物流、有色金属2个500亿级的产业集群),打造“155”产业基地(1个世界级工程机械产业基地,5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全国精品卷烟生产基地、全国环保产业基地、全国金铜产业基地、全国建材产业基地、全国稀土产业基地,5个海西产业基地——海西汽车产业基地、海西能源基地、海西纺织产业基地、海西农产品加工基地、海西商贸物流基地)的需求,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企业家和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引进一批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国际前沿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形成一流的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分产业制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构建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引进、激励配套政策体系。设立人才发展奖励基金,分产业建立人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发展产业专业性人才市场,建立产业人才促进服务中心。加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建立培训基地,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支持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健全完善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社科研究项目,大力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理论家和学术学科带头人。完善重点领域科研骨干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建立重点领域相关部门人才资源开发沟通协调机制。6、加快推进产业人才高地建设。依托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和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实施龙岩市产业人才高地建设计划,5年内在全市建成一批产业人才高地,力争部分入选“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加紧培养造就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科技创新人才。市政府给予每个领军人才补助30万元,对入选“海西产业人才高地”的,按照《福建省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享受省有关政策待遇,同时享受市相关政策待遇。依托龙工、龙净、紫金、龙烟、畅丰车桥、卓越新能源、森宝、金龙稀土、高岭土,以及稀土产业园、龙州工业园和汽车配件园等企业和园区,着力打造“155”产业基地,抢占人才和科技的制高点,建设我市“1+2”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基地等“四大人才基地”,加快建设产业人才高地,确立我市重点产业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联合举办“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班”、“高级总裁研修班”和“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进修班”等,每年培训100名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国内外高等院校、著名培训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来我市举办“龙岩企业发展高峰论坛”、“龙岩企业大讲坛”、“龙岩民企创新论坛”等讲座,传授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创新意识。以项目为纽带,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互利合作,建设产学研联合体,建立游离于企业之外的“柔性”研发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人才和智力。加大对研发机构的投入,重点扶持“四大人才基地”中具有自主知识权的企业人才创业创新。努力形成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相一致、具有鲜明产业结构特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产出高效的人才高集聚带,使我市成为海西一个人才汇集“盆地”和人才崛起“高地”。7、大力实施创业英才培养计划。从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设有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以及在企业服务、行政关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中推选,重点培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或经营管理能力,勇于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业绩明显,能有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创新创业人才。设立创业英才专项奖励资金,计划每3年选拔一批,每批资助培养期为3年,人数掌握在50名左右。市政府给予每位创业英才资助培养经费10万元。创业英才直接纳入市优秀人才人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省优秀人才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人选,对入选“海西创业英才”的,按照《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享受省有关政策待遇,同时享受市有关政策待遇。三、以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为引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8、以提高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红土先锋”党政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确保在5年内全市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75%以上,博士、硕士学历的人员占有一定比例。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市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市级机关科级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多岗位锻炼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绩取人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科学化水平。重点推进凡进必考、政策引导、一线选调、基层锻炼等机制建设。加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从选调生、选聘生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党政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博士、硕士选调生交流机制,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项目、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锻炼成长。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领导干部跨县(市、区)跨部门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干部定期交流、轮岗,选派机关干部挂职锻炼或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9、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为核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加快建设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在5年内实现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8.5万人,培养造就一批引领企业创造十亿、五十亿、百亿产值的优秀企业家。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和市场选聘等方式选拔任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壮大职业经理人队伍。完善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协议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10、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闽粤赣边物流陆地港、文化大市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培养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以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5年内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7∶38∶55。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化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力度,重视传统服务业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和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突出业绩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11、以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院校和大型企业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5年内确保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建立和健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与职业资格证书挂钩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建立“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岗位比武、技术攻关和技术交流活动。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12、以提高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为核心,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发展急需的农业技术人员、老师、医生等方面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完善城乡人才对口帮扶制度,加快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考评、激励机制。对农业科研优秀骨干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优秀生产经营人才给予政策扶持,支持优秀农业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鼓励、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整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实施“阳光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三大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推进“一村一品”产业示范村、“核心农户”工程建设为载体,培育一支产业示范带头人队伍;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抓手,培育一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工巧匠队伍;以创业政策扶持政策为突破口,培育一支适应市经济需要的经营能人队伍;以提高科技素质、致富本领、经营能力和培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为重点,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在5年内确保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5名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带头人。13、以提高职业化和专业化为核心,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开展大规模社会工作者培训,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5-10年内实现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0人。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推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工作社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各类人才参与社会工作。四、以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激发各类人才创造创新活力 14、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体系。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职能作用,提高行政效能。探索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事人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强化竞争机制,在竞争中识别人才、选拔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15、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才选拔、培养、吸引、使用相关制度,加强人才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人才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构建规范透明的人才法制环境,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引进人才服务机构,为引进人才提供“保姆式”全过程服务,协调解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打造宜创、宜业、宜居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16、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改革高校和职业院校培养方式,提高教育质量,输送适用人才。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提高工科人才培养比重。建立资源共享、功能齐全的工科学生培养实训基地。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大力培养实践技能强的实用人才。强化产学研人才培养制度和产业园区等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引导各类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力度。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培养机构、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分类培训办法。17、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以岗位职业特性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以职业分类为基础,探索和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社会化评价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建立完善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以实绩考核为重点,完善分级分类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抓好考评结果的转化应用,激发党政人才队伍活力。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技能人才社会化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18、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范围,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差额选拔干部制、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等制度。加大领导机关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健全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推行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负责人面向全国、全省公开招聘制度,对急需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聘管理。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和职业化。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19、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市场供求信息和薪酬水平发布制度,规范市场的管理和运行,做大做强综合性的人才市场,办好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健全完善网上人才市场。建立完善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促进人才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通过兼职、项目开发、科技咨询等方式服务企业。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所有制等限制和政策性障碍。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把现岗位锻炼、岗位轮换、挂职锻炼、交流任职作为实践锻炼的主要方式,不断探索和拓宽党政机关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20、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统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按照国家、省的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课题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研究制定专利、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探索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年薪制、股权期权制等分配形式,鼓励、支持、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来闽西创业。落实《龙岩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岩委办〔2009〕77号),统筹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和评审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重奖。继续开展科技技术突出贡献奖等评奖活动。加大在优秀人才中选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的力度,对各类人才按贡献大小给予等级不同的精神奖励和荣誉称号。对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各类优秀人才直接纳入市优秀人才管理,对入选市级各类优秀人才奖项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级相关的政策待遇。在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人才公寓、周转房或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优先满足各类人才特别是引进人才的住房需要。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扩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五、以实施重大人才政策为保障,营造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1、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推动党委、政府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把人才投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逐年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确保教育、科技、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保障人才培养、引进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偏远山区等的投入。加强对政府人才发展投入的监管,提高人才发展投资效益。22、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推进人才发展和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改革人才评价模式,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从事应用技术研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鼓励科研人员、企业家到高校从事教学兼职,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大对龙岩学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建设力度,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发挥企业在研发和生产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的作用。制定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激励政策。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收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见习等给予适当的补贴,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企业接收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聘用工科类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的人才实训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课题申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继续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岗前熟练工”、“绿色证书”、“自主创业”等培训工程。23、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发展。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途径,保证科技人员以主要时间和精力从事科技研发,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科研单位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与科研人员绩效与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改进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加大对应用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性投资设立的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重点支持。制定支持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资助办法,鼓励创造知识财产。24、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人才干事创业。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贷款等业务规范发展。落实鼓励创业风险投资的财税政策,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强化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科技园、创业园、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等载体建设,举办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提升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制定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员等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在建设用地、技术支持、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25、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边远山区流动政策,引导优秀人才服务农村一线。对到农村基层和边远山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引导优秀教师、医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第一线工作。建立部门挂钩、村企联动、城市支持农村的对口帮扶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实施轮调公职人员到农村基层和边远山区服务锻炼的办法,制定完善考评、激励、保障等配套措施。完善市、县(市、区)党政机关从基层机关选调和从基层招录公务员制度。26、实施推进龙台人才交流合作政策,推进龙台人才交流合作。完善台湾人才来岩通行、居留、就业、创业、参与社会管理等政策,实行台湾人才龙岩居民待遇,对来岩工作、生活、投资和求学的台湾人才,在购房、税收、医疗卫生保障、子女入学、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对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优秀人才。为来岩开展合作研究的人才赴台提供便利,试点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赴台多次往返签注。27、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智力引进政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引进人才来岩居留、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专家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政策。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政策。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制度,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依托“11·8”、“9·8”、“6·18”等,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与集聚人才相结合。重视发挥岩籍院士专家作用,积极吸引在外岩商回乡创业。完善外籍人员来岩居留和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岩工作。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支持重点项目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加快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引智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海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28、实施华侨华人和留学人才资源开发政策,构建引进华人华侨和留学人才新格局。完善华人华侨人才引进政策,发挥客家祖籍地优势,构建政府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引进格局。建立沟通、联谊平台,凝聚岩籍华侨华人以各种形式服务家乡。建立海外华侨华人人才库。认真实施留学人员“550”创业计划,以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平台,用5年时间,争取引进50名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岩创业,创办50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高标准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启动专项资金,大力吸引留学人才来岩工作创业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服务。29、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医院、研究机构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新社会组织培养引进集聚人才。政府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奖励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30、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建设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加强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创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公有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提供同等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各类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六、以加强人才载体工程建设为抓手,开创人才强市战略新局面 31、以跨世纪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为依托,建设521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工程。结合闽西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以培养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实施“跨世纪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在5年内,在全市建成50个左右产业人才高地,力争10个入选“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并依托产业人才高地,培养选拔50名左右创业英才,培育造就一批创新型企业;重点培养和引进20名技术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形成一批省内、国内一流的创新团队;瞄准国内外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和培养100名具有省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积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32、以龙台专家两岸行活动为依托,建设龙台人才合作载体工程。通过开展龙台专家两岸行等活动,提升龙台人才交流合作水平、建设龙台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市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每年组织50名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赴台交流、考察、培训;邀请一批台湾专家带项目、成果参加我市重大经贸交流活动,为落地项目提供支持;市财政每年资助2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赴台开展项目合作研究;资助台湾技术、管理专家来岩开展智力服务。33、以选派优秀人才进山区为依托,建设边远山区人才支持载体工程。加大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山区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的支持,在政策、资金、项目、专家选拔、评选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各100名,文化工作者50名到欠发达地区定期工作、提供服务;选送边远山区同量人员外出培训提高;积极扶持边远山区培养、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34、以党政人才大规模培训为依托,建设“红土先锋”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载体工程。充分发挥闽西红色资源优势,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闽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有计划地开展党政人才大规模培训,确保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它各类干部参加脱产进修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县处级干部170人左右,科级干部1600人左右,县(市、区)管后备干部600人左右,实现每5年轮训一遍。有计划地选送一批领导干部骨干到经济发达地区、国(境)外学习研修。35、以“111”培养规划为依托,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载体工程。依托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认真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11”培养规划,在5-10年内培养100名以上精通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或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100名以上创新创业型企业家,培养1000名以上职业素质好、开拓能力强、在生产经营或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职业经理人。36、以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为依托,建设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载体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3万人次,在5-10年内,累计培训30万人次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择优资助、选送10名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赴国(境)外研修。37、以造就教学名师、领军人才和教育家为依托,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载体工程。通过在中小学中大力培养各类学校骨干教师、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领军人才和教育家。在5-10年内,重点培养20名省级教学名师、300名市级教学名师,20名省级名校长、80名市级名校长,200名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500名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200名省级骨干校长、300名市级骨干校长。在职业院校培养90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50名市级专业带头人,150名省级骨干教师、300名市级骨干教师,不断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在高校重点引进和培养5名领军人才,聘任10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38、以培养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人才为依托,建设文化名家培养载体工程。通过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培养造就一支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在5-10年内,全市培养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分别达到115名。39、以培养卫生专业学科带头人为依托,建设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载体工程。制定宽松的高学历、高职称、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政策,采用灵活的人才招聘、引进方法,加强卫生专业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支持建成10个医学重点学科;大力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使卫生人才队伍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在5年内,全市卫技人员达16000人左右,执业医师达5800人左右,执业护士达5100人左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培养1500名住院医师;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培训500名全科医师。40、以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旅游人才培训为依托,建设旅游人才培养载体工程。通过中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旅游人才培训,加强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旅游人才队伍。在5-10年内,培训中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旅游人才0.5万人左右,其中旅游策划、规划、设计人才100人,酒店高级经营管理人才800人,外语导游60人,中、高级导游100人。41、以公共实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为依托,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工程。将龙岩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列入龙岩市“十二五”发展规划,把龙岩技师学院打造成“海西第一、全国一流”的福建省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5年内依托龙岩技师学院建立龙岩市公共实训基地,依托职业中专学校建立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在5-10年内,依托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8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企业设立30个“大师工作室”。达到年均培养0.8万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能力。42、以“龙岩市优秀人才服务超市”为依托,建设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载体工程。建立不同层级的农村“优秀人才库”,组建各类优秀人才科技专家服务团,构建农业专家咨询系统;完善969155幸福农家工程、96355林业热线服务工程、农村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农村社会化服务信息网等,搭建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互动双赢的“优秀人才服务超市”新平台。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优秀人才服务超市”网络,大力开展人才超市“三农”网络自助、声讯服务,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的引领、带动、促进和支撑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提供科技致富信息、农业“五新”推广、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等,促进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43、以高校和民办社工机构为依托,建设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载体工程。通过高校培养、在职专业培训、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等方式,加强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在5-10年内培养高级社会工作人才300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800名,带动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44、以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等为依托,建设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载体工程。继续实施选调生计划、选聘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在5-10年里将招募0.18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服务;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全市扶持不少于8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每年组织1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45、以覆盖市县乡的人才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建设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载体工程。通过建立覆盖市县乡的人才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人才供求信息和公共政策信息共享。建设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留学回国人才、优秀企业家、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推进全市人事人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龙岩市优秀人才服务超市”为品牌,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做大做强现有综合性人才市场;支持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支持建设县级农村人才市场和基层人才服务站。七、坚持和完善党管人才格局,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46、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谋划发展优先谋划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和人才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强化人才工作绩效评估。继续坚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责任科室负责人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联系沟通。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备,进一步发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协调能力。加强市、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分类指导,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规划制定、重点项目实施和环境营造等工作,统筹抓好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人才工作协调发展。47、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领导责任制,把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把人才工作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提高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权重。建立“一把手”抓人才的考核制度,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奖惩、使用挂钩,确保人才工作主体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对人才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定期进行表彰奖励。48、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各类人才工作专题讲座、人才工作座谈会以及人才培训活动,深入宣传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作用,大力宣传人才工作重大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开辟人才专栏,推出领导访谈、厂长经理谈人才、人才之星等栏目,定期开展人才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各地各部门重才引才用才爱才的成功经验,激发各类人才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勇于创新创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