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早上8时,武平县林业局接十方镇某村群众来电,发现一条外形酷似蟒蛇的动物,有受伤痕迹,因怕其攻击不敢靠近,请求处理。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当即告知群众务必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不得私自采取救助行为,避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同时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局领导,并迅速联系十方林业工作站和十方消防中队人员赶往现场。十方消防中队工作人员到达后,凭着丰富的抓捕经验将其抓捕,经辨认,这只动物为蟒蛇,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重约30斤,长约2.5米,并发现表皮受伤7处。 武平县林业局立即与福建梅花山华南虎繁殖研究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联系,救护中心专家认为,该蟒蛇受伤多处,建议送救护中心进行救护后再给予放生。武平县林业局当天立即将受伤蟒蛇移送到福建梅花山华南虎繁殖研究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护,待其身体状况恢复后予以放生。 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特别是发现国家规定的国家级野生动物存在受伤情况时要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消防部门进行救护。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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