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从高频不动产登记事项入手,开展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属地管理限制。 (二)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属地管理限制。 二、办理方式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 已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账号的抵押权人可通过“武平县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lybdcdj.com:8088/bdc_ysl/350824/bank/login)网上申请,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未开通账号的抵押权人可联系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武平县金融服务平台使用权限后,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 (二)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已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账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武平县智能不动产全程网办登记系统”(网址http://www.lybdcdj.com:8088/bdc_ysl/350824/index)网上申请,实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未开通账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联系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武平县智能不动产全程网办登记系统使用权限后,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三、推送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以电子证照形式发放,通过武平县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平台或武平县智能不动产全程网办登记系统自助查询或打印。 特此通告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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