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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个名额!武平发布两所学校招生通告!
2021-06-23 21:51:00  来源: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梅英  

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2021年普高、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文〔2021〕94号),现就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武平三中:750人,计15个教学班。

2.实验中学:600人,计12个教学班。

二、招生办法

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按下列批次顺序录取,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其就读学校(第一批次电脑派位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则实行第二批次电脑派位;第二批次电脑派位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则实行第三批次电脑派位,以此类推)。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依据积分高低录取。

三、报名条件及电脑派位对象批次

1.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1)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在平川有合法房产,且父母(或一方)和学生本人具有平川户籍;(2)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

第二批次:(1)学生本人出生即具有平川户籍且父母(或一方)具有平川户籍;(2)父母(或一方)在平川有合法房产;(3)父母(或一方)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岗位在平川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且学生本人具有平川户籍。

第三批次:父母(或一方)和学生本人具有平川户籍。

第四批次:学生本人具有平川户籍。

第五批次:(1)武平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含碧水社区)业主子女;(2)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务工人员(含有关单位派遣工)子女(提供父母〈或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近一年工资证明和近半年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证件);(3)城区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实际店铺且近半年以上在经营的商户子女;(4)不符合第一至第四批次招生条件,但具有实小、附小、第二实小和红军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房产要求

(1)房产范围: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具有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购房合同为凭证;购买的一手店面等商业用房(面积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

(2)面积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招生对象房产已进行不动产权证登记(或具有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的,对房产面积不作要求;2021年6月30日起,招生对象所对应的房产面积应大于40 平方米。若房产产权属多人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其个人产权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 40 平方米(购买一手店面等商业用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

3.积分办法

以房产和户籍进行积分,房产及户籍迁入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房产积分与户口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1)房产积分:一手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自建房以建设许可证取得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

(2)户口积分:户口以迁入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选择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

(3)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积分办法: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县直单位在编在岗(提供入编文件,盖单位公章确定)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四、报名

1.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武平三中和实验中学招生,符合第一至第四批招生条件的对象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报名方式为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对象、无法自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于2021年7月16日到县教育局,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登记报名。 

在第一至第四批报名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再向社会公示第五批次报名时间,并采取现场报名。

2.审核时间:2021年7月19日-20日。

3.若第四批次电脑派位结束后还有空余学位,则实行第五批次电脑派位,报名时间地点将在武平县教育局公告栏及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

4.武平三中和实验中学招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否则视为弃权。

五、电脑派位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六、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武平县城区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若干意见》(武纪〔2017〕46号)文件精神。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班生数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消除大班额现象。

(三)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自愿入学的原则,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设立重点校、重点班,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四)要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坚决杜绝乱招生、“条子生”的行为,确保教育公平,做到阳光招生,取信于民。

(五)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正常转学必须符合班生规模要求。如符合我县城区初中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去县外初中就读,中途要求返回我县初中就读的,一律不再安排到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就读。

联系电话:0597-4820908

 

武平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9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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