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武平新闻网 >政务公开 >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城区和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使用管理的通告
2021-06-11 09:36:00  来源:武平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陈梅英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新建改建坟墓的通告》(武政〔2020〕4号)规定,为提高县城区和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使用效能,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发布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县城主城区范围内36个村(居)(详见附件)新去世人员骨灰除在公墓安葬外,一律存放到城区公益性骨灰存放区,籍贯在农村的县城主城区范围内的居民亡故后,骨灰可存放到籍贯所在地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所在村新去世村民骨灰除在公墓安葬外,一律存放到本村公益性骨灰楼堂骨灰存放区。

三、县城主城区和建有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的村,严禁新建改建坟墓,一经发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处理。

四、县城区和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的使用管理依据《武平县城区和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弘扬新风正气。

特此通告。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时政动态
    [更多]新闻资讯
    [更多]政务公开
    • 闽ICP备 2021003204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82402000139号
    • 主管: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主办:武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98号
    • 邮政编码:364300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扫黄打非及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597-3339039
    • 武平新闻网投稿、网民意见收集及举报邮箱:xw@wprmt.cn;举报电话0597--3232222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 武平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