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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就诊管理的通告
2021-05-19 18:40:00  来源:  责任编辑:陈梅英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提高疫情发现和预警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和扩散风险,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就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就诊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

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就诊患者,均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督促其正确佩戴口罩。分诊筛查出的所有发热患者一律到我县18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见附件)就诊。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和民营医院等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如违反规定诊治发热患者,将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设置违规收治发热病人举报电话:0597-3058881。

二、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要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做好信息登记、报告,并按照转诊流程将发热病人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治疗。发热门诊(诊室)对于所有就诊的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在留观室留观。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三、严格加强药品零售机构管理。

居民在药品零售机构购买退热、感冒、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药品时,请配合实名登记身份证号、目前居住住址、手机号码、发病2周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境外人员接触史、购药时症状等信息,并配合体温测量,零售机构要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规售药的药品零售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不要到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就诊,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如实讲述患病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和居住史、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

 

 

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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