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我县加大宣传劝导力度,严格管控火源,在高森林火险下,实现了“零森林火灾”。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4月2日,县委书记廖卓文、县长张丽华分别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批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县里成立三组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组在清明期间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全员下沉,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清明假期,全县镇村干部全部取消休假,全员上阵,设点防守,每个村(居)重要进山路口均设立了森林防火检查点,并安排工作人员驻守,对来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对入山祭祀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劝导工作,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控火源进山“第一关”。全县450名护林员全员上岗,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对发现的违法用火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县乡两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待命,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处置、重兵扑救。 三是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禁火氛围。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开高音喇叭、设置固定标语牌、发放宣传单张、发送短信、“智慧音箱”播放、车载喇叭循环播放、发布微信、抖音短视频等“线上+线下”森林防灭火宣传,深化警示作用,营造文明祭祀、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据统计,清明期间,全县共派发《禁火令》或宣传单20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50余条,出动固定或流动宣传喇叭600余次,发送防火手机短信15万余条。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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