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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31 16:16:35  来源:  责任编辑:陈梅英  

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央资金2020年开始将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什么、怎么改、谁出钱?一起来看。

一、何为老旧小区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属自建房的不得申报。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同步实施一批条件成熟的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哪些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重点做到“四个必改”一是违章搭盖拆除,二是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消防安全整治,四是杆线规整。除此之外,对于居民关心的加装电梯、智慧化改造、增设停车设施及燃气管道等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内容,均可以按小区情况因地制宜纳入改造范畴。

三、如何申请改造

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原则,社区(村)或业主委员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同意后出具承诺函,向平川街道提出申请,平川街道经研究后每年7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改造计划汇总报至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将群众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范围,报市住建局确定改造补助项目。

四、改造资金从何而来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等主要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从2019年开始实施,我县2020年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将对财政局家属区、老汽车站家属区等10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基础类改造资金主要从政府财政补助及管线单位投入中予以解决;完善类、提升类改造资金按照共建共享原则,由居民、社会资本负责投入。

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陈梅英

审核:林向荣 程荣伟

终审:刘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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