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武平网 >文化旅游 >
武平县出台扶持政策发展乡村旅游民宿
2017-01-03 08:57:34  来源:  责任编辑:fjwplyb  

   近日,武平县深改办审查通过《武平县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扶持办法》,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深入实施旅游富民战略。 

  一是对主题鲜明,充分保留与传承了当地的特色文化,合理利用原有的山、水、林、田、房、园、院等资源,具备游客居留必备的功能,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个体经营的乡村旅游民宿,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5万元,500平方米以上的(含500平方米)补助8万元。  

  二是对建立了服务组织,设有游客接待中心(不低于40㎡)、停车场(不低于30个停车位)和其它必要的旅游配套设施,集体经济或旅游企业经营的乡村旅游民宿,经营户数10-20户、床位在50-100张的,补助资金50万元;经营户数21-30户、床位在101-150张的,补助资金80万元;经营户数31户以上,床位在151张以上,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是制订了乡村旅游民宿星级评定标准。对达到三星级及以上的乡村旅游民宿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个体经营的乡村旅游民宿三星级奖励2万元,四星级奖励3万元,五星级奖励5万元。集体经济或旅游企业经营的乡村旅游民宿三星级奖励10万元,四星级奖励20万元,五星级奖励30万元。  

  四是集中资金打造乡村旅游民宿,确保民宿质量。每年重点扶持依托景区景点的10家个体经营的乡村旅游民宿、2家集体经济或旅游企业经营的乡村旅游民宿。对环梁野山城乡一体协调发展试验区的乡村旅游民宿,补助标准上浮10%,并优先扶持。 

  五是对服务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的村集体进行奖励。对经营户数10户或10户以上的,在乡村旅游民宿对外营业3个月后,由县旅游事业局组织专家认定,对服务乡村旅游民宿的村集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是经认定的乡村乡村旅游民宿,由政府进行重点对外宣传推介。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武平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武平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武平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武平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武平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时政动态
    [更多]新闻资讯
    [更多]政务公开
    • 闽ICP备 2021003204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82402000139号
    • 主管: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主办:武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98号
    • 邮政编码:364300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扫黄打非及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597-3339039
    • 武平新闻网投稿、网民意见收集及举报邮箱:xw@wprmt.cn;举报电话0597--3232222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 武平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